石家庄物业管理网

Shijiazhuang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石家庄物业管理
公众号微信二维码

重要公告:
市物协关于收缴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 打造"红色物业" 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3-20]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培育我市物业品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引领物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着鼓励和提倡物业企业争创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争创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优项目类别

  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申报分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河北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示范项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考评验收;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以下简称省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评验收;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以下简称市优)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考评验收。

  二、创优项目基本条件

  (一)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是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完善;

  (二)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起,实施规范物业管理满1年,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四)通过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化测评;

  (五)有业主满意度测评或召开业主沟通座谈会;

  (六)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七)未发生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较大责任投诉;

  (八)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参加过全市统一组织的物业管理创优达标培训。

  三、创优项目类别条件

  创优项目除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条件:

  (一)国家示范项目: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取得“河北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一年以上。预评分值在98分以上。

  (二)省优项目: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0%以上。取得“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一年以上。预评分值在93分以上。

  (三)市优项目: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75%以上。 预评分值在85分以上。

  四、创优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

  有创优意向的物业项目管理企业可在每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持“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申报表”(见附件)报名。申报国家示范项目、省优项目的企业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报名。申报市优项目的企业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报名,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创优培训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每年4月份举办创优培训班,对创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三)提交申报材料

  创优申报材料于每年5月份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份。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申报表(见附件);

  2. 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3. 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达标创优实施方案;

  5. 企业提交的其它材料。

  争创国家示范项目、省优项目的需另报送创优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标准与评分细则由考评组填写。申报材料按1至5顺序,A4格式装订。要求字迹清楚,页面整洁,格式统一。

  附件可根据申报项目类别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网上下载。

  (四)自查自检

  按照创优项目报送的创优方案,依据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标准和评分细则,逐条逐项整改完善,必要时作好记录,留存影像和纸质档案。

  (五)预检预评

  1. 申报国家示范项目和省优项目的,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预评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申报市优项目的,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预评后,于每年10月1日前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六)考评验收

  国家示范项目、省优项目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安排进行考评验收与复检。市优项目于每年11月份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考评验收。

  五、项目复验

  凡满三年的全国、省、市级物业管理达标项目,市住房局每年进行复检。对复检达不到标准、管理水平下降、业主不满意的项目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摘牌。

  六、创优奖励

  (一)获得优秀的项目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创优物业项目管理单位不变更的条件下,取得市级优秀的项目,物业服务标准化检查一年内免检,取得省级优秀的项目2年内免检,取得国家示范的项目3年内免检。

  (二)创优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工作评优中优先考虑。

  附件:物业管理项目达标申报表、标准及评分细则

 

2013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正文标题右上角“下载附件”图标)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3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70604  邮箱:sjzwy0311@163.com  冀ICP备17008718号